重磅消息!大湾区两个重大合作平台获多项省级行政职权
近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公布两项重磅决定!
为促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推动南沙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同时加快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高地,4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两项决定,将9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8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在河套深圳园区实施。
此次职权调整明确要求,省有关单位与承接单位需在决定公布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同时,南沙区、深圳市有关承接单位、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1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省长 王伟中
2025年4月10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
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决定
为促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支持推动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和《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将9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南沙区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南沙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省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职权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狠抓衔接落实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省有关单位应当与南沙区承接单位完成职权调整的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职权,要通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权责划分、监管措施等事项。对下放实施职权,自交接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由承接单位承担,原实施单位负责相关行政职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权调整后,省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职权调整实施的承接单位、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事项;自交接之日起,在南沙区范围内由承接单位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单位已受理或者立案的继续完成办理。纳入本决定调整范围的省级行政职权,此前已依法调整由广州市实施的,本决定实施后,在南沙区范围内,广州市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实施。
二、严格依法履职
南沙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承接的省级行政职权纳入本级权责清单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南沙区有关承接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做好职权调整的承接工作,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规范办事行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定期将许可结果报省有关单位备案;要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推行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全省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三、强化指导监督
省有关单位要完善有关职权的实施标准或者操作规范,通过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南沙区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南沙区提高承接能力;要通过随机抽查、备案监督等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密切跟踪职权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职权调整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职权调整实施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本决定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目录(委托类)
2.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广州市南沙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目录(下放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深圳市实施一批与河套深圳园区相关的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粤府〔2025〕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河套深圳园区)加快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高地,省人民政府决定将8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实施,实施范围仅限河套深圳园区。深圳市有关部门和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调整实施工作,确保相关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要积极稳妥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省有关部门应当与深圳市承接部门完成调整职权事项的交接工作。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后,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承接部门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委托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二、要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省有关部门在移交行政职权事项时要制定工作方案,将调整实施事项的有关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并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技术规范等。涉及使用国家垂直系统或者需要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业务对接的,要协助承接部门做好协调衔接安排。实施过程中需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的事项,要明确工作衔接安排。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调整实施事项的监管,及时纠正承接部门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三、要依法做好实施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将承接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承接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予以问责。深圳市有关承接部门在交接过程中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要持续深化改革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机制实现监管效果,为全省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由深圳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目录(仅限河套深圳园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